南京食药监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处长钱军介绍,每年食品展销会上,都会接到来自市民的各种投诉,但针对展销会的食品安全问题,却没有统一的规范。“问题各种各样,比如展销会上买到了假货,买回去看是保质期过期的,或者是展销会当时没事,发现问题的时候,外地展销商已经离开南京了,这些情况在监管方面还存在空白。”此次《办法》的出台,让食品展销会监管有法可依。
《办法》规定了食品展销会的举办方,承担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。举办方应该向所在区的食品监管部门进行备案,并且出示摊位证件、从业人员工作证等。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,举办方首先要承担第一责任,给消费者进行赔偿,此后举办方再找参展商进行协调。“尤其值得注意的是,今后食品展销会上禁止现场制售凉菜、裱花蛋糕、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,容易微生物超标,像三文鱼这种都不可以在现场进行制作销售了。”钱军介绍。
来源: 新华社-现代快报